巨灾保险“宁波样本”:惠及34.3万居民 8年多累计赔付2.26亿

来源: 券商中国2023-09-01 11:07:08
  

编者按: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近年来,强台风引发的历史性强降雨致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民众对巨灾保险的关注和呼声日盛。作为我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宁波市自2014年即启动了巨灾保险试点,至今历经八年多探索,为我国巨灾保险建设提供了一份有参考意义的“宁波样本”。

炙热的阳光下,碧绿的河水像一条绿色的丝带,从仲一村蜿蜒而过。这个秀丽的村庄位于宁波海曙区古林镇石马塘,村子内外至少有4条河道交汇。由于河流交错,这里也是台风季易涝区。

仲一村所在的宁波,是全国台风影响频繁的城市之一。这座江南滨海名城,既有三江并流入东海之景,也有遍布城乡、密如蛛网的水系。海定则波宁,宁波由此得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宁波自然灾害以台风为主,以及由台风引起的暴雨、地质滑坡等次生灾害。新中国成立以来,影响宁波的台风平均每年2-3个,且损失金额呈逐渐攀升之势。2014年起,痛定思痛的宁波开始了一场巨灾保险探索,至今已逾8年。

累计赔付2.26亿元

在宁波人保大厦25楼“大灾指挥中心”,一块巨大显示屏占据整面墙壁,这是宁波巨灾保险“综合数据可视化监控大屏”,上面显示着远程定损系统发回的实时水位信息,以及台风实时报案情况和赔付进度。

离仲一村河道不到5米的黑瓦白墙边,竖立着一根不起眼的白色管道,管道里装置着水位监测自动传感器,不间断返回实时信息,这是覆盖全市731个行政村的巨灾保险远程定损水位桩中的一个。

宁波巨灾保险全称“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目前已经成为宁波市应急管理和多层次巨灾风险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大灾指挥中心”便是巨灾保险的保险服务中枢。

宁波的巨灾保险探索始于8年多前。作为沿海城市,频发的台风灾害给宁波带来重大损失。通过巨灾保险机制分散特大灾害损失,成为社会各界一致呼声。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顺应这一契机, 2014年3月,宁波向原中国保监会正式提出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并获得了批准。

2014年11月6日,宁波市民政局代表宁波市政府作为投保人,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署巨灾保险合同,巨灾保险制度在宁波市正式落地。

在运作模式上,宁波巨灾保险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由政府出资购买巨灾保险,遵循“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

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作为巨灾保险首席承保人,与太保财险宁波分公司、平安财险宁波分公司、国寿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大地财险宁波分公司等保险机构组成共保体,共同承接宁波公共巨灾保险业务。

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高级专家曹默君告诉券商中国记者,8年多来,巨灾保险一直积极稳妥地实施,成功应对了“灿鸿”、“杜鹃”、“利奇马”、“烟花”、“梅花”等台风,对于短时强对流天气引起的居民人身伤亡事件,以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巨灾保险均有赔付。截至目前,累计向34.3万居民支付理赔救助赔款2.263亿元。

今年的5号台风“杜苏芮”也对宁波有所影响。受“杜苏芮”台风影响,巨灾保险项目共有17个乡镇(街道) 、71个行政村报案,涉及居民692户,共有394户符合理赔救助标准,至8月10日已完成全部赔付工作,整体用时不到15天。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处处长郭建民告诉券商中国记者,作为全国巨灾保险的试点城市,宁波探索巨灾保险较早,保障内容既涵盖居民家庭财产损失,也包含人身伤亡责任,且不同于传统的财产和人身保险,更突出产品的公共属性,体现灾害救助特色。

巨灾保险“1+N模式”

2014年底以来,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经过两轮优化升级,于2018年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最初,宁波巨灾保险保障责任范围主要包括台风、龙卷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次生灾害造成的相关损失,后自然灾害种类进一步扩大到暴雪灾害,并陆续增加了突发公共安全生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内容。

巨灾保险赔偿限额亦逐渐提高,居民家庭财产损失赔偿限方面,住房进水年度累计赔偿限额由每户2000元提升至5000元,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

“多灾因,多险种叠加的保障制度,有利于扩大巨灾保险的覆盖面。”郭建民表示,宁波巨灾保险诞生以来,一直不断增加产品内涵,目前已经构建了“1+3”保障体系,即以自然灾害保险为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故)保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见义勇为保险。

2021年5月,宁波市新一轮公共巨灾保险项目启动。其中,自然灾害保险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故)保险保障对象为风险发生时处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人员的人身伤亡抚恤,以及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的家庭财产损失救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保障对象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志愿服务者、基层干部及其他一线工作人员;附加见义勇为保险保障对象为非负有法定职责或义务的自然人。

该轮巨灾保险保险期限3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市政府作为投保人统一购买,年度经费不超过4100万元。

据介绍,目前宁波巨灾保险总保额7亿元,以自然灾害保障为例,若巨灾发生时居民家庭进水,根据进水深度,每次事故每户可获得500-3000元不等的理赔救助,发生人员伤亡的最高获得20万元的理赔救助。

在巨灾保险保障基础上,宁波还推动建立了巨灾保险基金和巨灾保险风险准备金制度,进一步提升灾害应对能力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超6000名联络员遍布全市

在运作流程上,与传统商业保险主要依靠保险机构大为不同,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作为城市风险管理一部分,纳入了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公共巨灾保险向群众和政府提供灾后资金补偿,已成为应急救灾工作的重要补充内容。

郭建民介绍,宁波巨灾保险启动与宁波市防台防汛应急响应机制相结合,由市减灾委办公室发出启动通知,承保机构负责实施理赔。理赔流程分为“查、定、公、调”四个环节,除传统的查勘,定损流程,还设立理赔公示期3天,确保理赔公开透明。

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共保体成员成立了巨灾保险专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项巨灾保险日常计划组织、联络协调、理赔服务、防灾防损等工作。

为保障理赔的精准高效,除了保险公司派出的区域联络员和理赔联络员外,政府部门也迅速建立了一支遍布全市基层社区村镇的巨灾保险联络员队伍,共计6332人。

现代测绘技术亦被引入巨灾理赔。宁波多个村镇设置了巨灾保险远程定损水位桩,辅以现场勘测,以便及时测算每户家庭的进水高度,实现快速定损理赔。

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商业团体保险部/再保险部总经理郑波表示,从2014年制度创立至今,宁波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共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14年-2017年的试点期,构建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第二阶段是2018年-2020年,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巨灾保险制度体系;第三阶段是2021年-2023年本轮实施期,进一步健全巨灾保险制度体系,建立“保险+服务+治理”、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担机制。

进一步完善城市巨灾风险保障体系

“回首巨灾保险8年多来的发展,宁波巨灾保险不断地在增加保险责任、完善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应用和升级远程定损技术、建设基层保险联络员队伍等工作中前进。”郭建民表示,经过多年实践,宁波巨灾保险不仅使灾害救助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居民损失得到了有效补偿,而且促进了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公共救助体系建设,已形成自己的特色,取得一定的社会认可,获得良好的社会口碑。

不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郭建民表示,未来宁波巨灾保险会持续优化,进一步扩展自然灾害相关的灾损保障覆盖面,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加强科技赋能,积极发挥保险机构的风险减量服务和专业理赔服务的作用。

针对当前巨灾保险制度基础还比较薄弱,保障水平仍然较低等问题,郭建民表示,巨灾保险制度、巨灾准备金的积累机制和多层次、多主体的分担机制还有待完善,接下来将进一步“汇智聚力”:一是集聚更多共识,探索推动巨灾保险的地方立法和城市巨灾保险体系的建设;二是推动信息共享,推动研发巨灾模型和风险评估平台,加强灾害的预测预警,通过科技提升风险减量服务能力;三是落实区域性巨灾保险体系,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推出个性化巨灾保险实施方案。

作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巨灾保险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防范重大自然灾害的有效手段。在宁波,巨灾保险的“稳定器”功能正逐步显现,同时在完善城市巨灾风险保障体系方面开展更多探索。

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财险处副处长夏民程表示,保险作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在灾害治理和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从损失补偿功能来看,通过保险理赔,可第一时间为政府和为受灾群众提供经济补偿,阻断次生灾害发生,同时为受灾群众提供救助,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从风险管理功能来看,保险业可以发挥专业优势,在风险识别、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沟通等关键环节提供技术支持,,为应急管理部门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从社会治理功能来看,保险可以通过费率、免赔、责任限额及理赔等条件设置来规范、约束或激励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救灾行为,引导社会公众加强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也有助于改变传统意义上政府承担的责任过大、群众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的不足,有效提升公众风险意识,提升社会整体应对灾害的适应力和抗灾韧性。

夏民程表示,在公共巨灾保险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宁波还建立了国省道道路巨灾保险、政策性小微企业巨灾保险、企业复工防疫保险以及推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和水资源保险,在农业保险方面也在开展巨灾保险探索。

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公共巨灾保险,宁波一直在积极推动商业型巨灾保险,今年推出了“甬家保”家庭生活保险,特别设计了保障“加油包”,加量因暴雨、暴风、台风、洪水等13种自然灾害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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