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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深圳市龙岗区按照“惠民生、保民安、稳民心、聚民智、借民力、修民德”的社会建设工作总要求,以平安创建为主线,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人房管理、隐患排查、纠纷调解等工作,在全区内推行楼栋长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龙岗区共有楼栋长4.4万名,实际管理楼栋16.5万栋,建立街道级标准化楼栋长服务站11个,其中花园小区楼栋长服务站3个。龙岗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立足于龙岗区出租屋管理现状和特点,结合出租屋分类分级工作,进一步修订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楼栋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措施,对楼栋长制工作进行再创新、再深化。
今年以来,龙岗区楼栋长积极履行人口信息采集、隐患排查、法律法规宣传、纠纷调解、义务消防的职责使命。截至今年6月,共申报人口信息13.8万条,上报隐患2.9万条,协助处置隐患2.4万宗。
建立花园小区新阵地,打通社区治理“神经末梢”。2022年,龙岗区根据基层社会治理的要求和变化,先后对楼栋长队伍管理、服务站运行、隐患巡查上报等进行统一规范。基于此,龙岗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大力推进楼栋长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将城中村楼栋长经验复制到花园小区,在布吉街道东方半岛社区慢城四期建立了首个花园小区标准化楼栋长服务站,发动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从小区物业服务人员、业委会人员及业主中选取热心群众担任驻站楼栋长,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共同实现基层自治。这是龙岗区不断强化楼栋长队伍及阵地建设,进一步打通社区治理“神经末梢”,提高基层治理服务水平的有效尝试。
今年以来,龙岗区共投入运营11个标准化楼栋长服务站,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运营架构、统一服务内容,已成为网格员、楼栋长和辖区居民交流的重要基地。
探索“网格员+楼栋长”治理模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龙岗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强基层治理的系列要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构建“网格员+楼栋长”基层治理模式,发挥网格员和楼栋长的职业优势,将楼栋长群体自治与网格化管理有效融合,充实网格服务管理力量,提升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超大型城市治理探索经验、引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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